健尔康(603205)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占用资金处理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7]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4] 监督机制 - 审计、财务、内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内审部审计监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3]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1]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追究关联方造成损失有关人员责任[15]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