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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达新材华达新材(SH:605158)2025-09-16 1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13]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6] 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每位当选董事、独立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4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4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48][4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策应遵循原则并披露信息[51][53]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董事会[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