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600622)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材料[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9][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请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规定[1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材料[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9][10]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请协助履职,任职条件参照规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