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600622)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高人员等[9] - 公司应提醒、督促有关人员遵守规定[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1] - 公司向特定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应明确保密义务[12]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备案管理[13]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按阶段送达董事会办公室[14]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在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保存至少十年[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追责并报送[20]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将按情节处罚等[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