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30136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6]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与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9] 委员产生方式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报告出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其他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6]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17]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8]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罢免[2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由董事会审议[23][24]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有记录由证券部保存[25] 保密与制度说明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以上”包括本数[25][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