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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3013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美好医疗美好医疗(SZ:301363)2025-09-15 13:02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修订[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4]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事项[14]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5]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19] - 董事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担保与交易披露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9]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7] - 公司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情况除外[29]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0]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金额按超出部分适用规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