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股本 - 公司2007年9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7] - 2010年11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185.625万股[7] - 2015年11月23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963.9007万股[8] - 2016年8月9日获批向特定投资者发行7778.461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270.409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8270.4094万股,均为普通股[8][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直接诉讼[2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形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关指标一定比例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1]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7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78]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5] -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97] 信息披露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不同时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利润分配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等规定[108]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111]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23]
智光电气(00216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