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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智光电气智光电气(SZ:002169)2025-09-15 12: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 - 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7]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关注[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单笔超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总额超净资产50%等七种情形提交股东会[14] 对外捐赠 - 单笔或累计捐赠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实施;超1000万元,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1]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时随时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1] - 会议需超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超半数通过[21]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超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3] - 一名董事一次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5]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7][28] - 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公告,与会人员保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