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十天内召集提议会议[16] - 通知发出二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4] 表决与记录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和记名投票表决方式[19][21] - 议案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档案保存十年[22] - 公开决议前相关人员保密[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披露并可能回避[24]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通过之日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