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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 - 股份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智光电气智光电气(SZ:002169)2025-09-15 12:4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的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8] - 董事和高管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9] 股份增持 - 权益股份达30%-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10] - 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0] - 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多项内容并承诺完成[10][11][12] - 增持期限过半需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2]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13]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9] - 董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7] 信息披露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应含主体、时间、情况等内容[14] - 增持完成或提前终止需通知公司披露[15]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15]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5] -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更严规定需及时披露管理[17] 制度与管理 - 公司应建立股份变动专项管理制度并披露[17] - 董秘负责管理股份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8]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4月27日旧办法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