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大事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之一[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为重大关联交易[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为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事项[12] - 额外收益占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报告[15] - 控股股东、实控人拟重大资产重组需报告[15] 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提交重大信息书面文件[18] - 重大事件超期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定期汇报进展[18] 违规处理 - 信息报送义务人违规,公司可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20] - 违规情节严重涉及犯罪依法移交司法机关[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