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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智光电气智光电气(SZ:002169)2025-09-15 12:47

委员会基本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职责与薪酬规定 - 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10]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15] - 通知至少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发通知附完整议案[16][2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8] - 表决规则有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8]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19]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20] 其他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