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872895) - 公司章程
花溪科技花溪科技(BJ:872895)2025-09-15 12: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4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23年4月6日在北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2.40万元[3] - 公司股本总额为5652.4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股东孟凡伟持股2000.00万股,持股比例71.28%,于2017年4月30日出资[11] - 发起人股东景建群持股10.00万股,持股比例0.36%,于2017年4月30日出资[11] - 发起人股东新乡市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1.00万股,持股比例7.16%,于2017年4月30日出资[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股票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违规行为书面请求诉讼或直接起诉[30] 财务资助与交易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还需股东会审议[37][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8] 担保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六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董事同意,部分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7] 提案与表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以上,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96] - 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的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98]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3]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其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报[1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至少现金分配利润一次,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3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4]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7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17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