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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藏发展西藏发展(SZ:000752)2025-09-15 12:3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且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9][10][11] - 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会临时议案应在会议召开前2日送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议案[1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特定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16]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16]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由总经理组织落实,综合管理部督办并汇报,总经理向董事长汇报[25]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25] - 董事有权就决议落实情况质询执行者,违背决议追究个人责任[25] 信息管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5]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或指定专人记录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7]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信息,表决结果应载明董事意见,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应签名[27]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出席会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