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0021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6]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