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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章程(2025年修订)
佛塑科技佛塑科技(SZ:000973)2025-09-15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4月10日获批发行9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742.3171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6742317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因不同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费用自担[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比例要求[12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原因不能达到需董事会向股东会特别说明[123]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0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