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方长龙(301357)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方长龙北方长龙(SZ:301357)2025-09-15 11:18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28日公告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7] 参会情况 - 现场和网络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86人,代表股份71,697,610股,占总股份75.3126%[12]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71,400,000股,占总股份75.0000%[12] - 网络出席183人,代表股份297,610股,占总股份0.3126%[13] - 出席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83人,代表股份297,610股,占总股份0.3126%[14] 议案审议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项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1,680,41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9760%[18]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280,41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94.2206%[18] - 各治理制度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超99.97%,中小股东同意占比超93%[20][21][22][25][27][29][32][34][36][39] - 中小股东同意280,210股,占比94.1534%;反对11,100股,占比3.7297%;弃权6,300股,占比2.1169%[44] 结果判定 - 议案审议通过[45]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45]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