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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景兴纸业景兴纸业(SZ:002067)2025-09-15 10:46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4] - 持有股份余额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5]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5]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3]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3] 减持计划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6] - 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秘应立即向深交所和当地证监机构报告[9] - 违规责任人除担责外,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9]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高管责任,如给予处分等[9]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9]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