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景兴纸业(00206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景兴纸业景兴纸业(SZ:002067)2025-09-15 10: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9]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9]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35]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6个月内实施[19]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有要求,期限不超12个月[19]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3] - 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操作需董事会审议额度、期限等[27]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34]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经审议[15] - 使用超董事会确定额度、期限且情节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3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5]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35]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37]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检查报告并披露[37]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