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制度 -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3]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并公示结果[6][7]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方面[10]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 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可续聘[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重大资产重组等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7] 人员与通知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日通知[16] 信息披露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情况[15] - 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按要求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