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937人,代表股份191,148,254股,占比14.0330%[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89,084,911股,占比98.9206%[7]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7,973,811股,占比98.3393%[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7,955,711股,占比98.3298%[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187,805,311股,占比98.2511%[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7,648,411股,占比98.1690%[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同意187,479,811股,占比98.0808%[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187,718,011股,占比98.2055%[8][1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87,742,411股,占比98.2182%[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187,761,711股,占比98.2283%[11] 其他事项 - 法律意见书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正本一式二份[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