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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002824) - 和胜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和胜股份和胜股份(SZ:002824)2025-09-15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824,成立于2005年4月20日,上市于2017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279,114,081元[10] - 公司是技术驱动的新材料和新能源集成部件提供商,多地设有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11] 业绩数据 - 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计422,502.24万元,2024年末为399,979.03万元[14]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64,600.33万元,2024年度为333,307.49万元[17] - 2025年1 - 6月净利润4,364.05万元,2024年度为8,082.74万元[17]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60%,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8.78%[20] - 2025年1 - 6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14406.58万元[20] - 2025年1 - 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3%[22] - 2025年1 - 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6元/股[23] -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2.88%、66.71%、64.16%和66.10%[27]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14%、16.57%、12.80%和11.96%[3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59.72万元、14178.80万元、8046.56万元和4352.31万元,2023年度同比下降30.70%,2024年度同比下降43.25%[35] 客户与奖项 - 公司客户覆盖宁德时代、比亚迪、广汽埃安、富士康等知名企业[11] - 2020 - 2023年公司连续四年获宁德时代“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项[12]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市场风险[25][26] -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经营风险[27][29]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0000万元,实际发行30845157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4.97元[45] - 发行价格为16.21元/股,与发行底价14.51元/股的比率为111.72%[46]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6132854.73元后,净额为493867140.24元[47]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48] 发行过程 - 本次发行向306家机构和个人送达认购邀请文件[50] - 2025年8月15日9:00 - 12:00有效报价时间内,收到28家认购对象申购文件[52]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8月13日,发行底价为14.51元/股[46] - 参与申购的认购对象共27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按时足额缴纳[54] - 诺德基金部分产品因出资方为联席主承销商关联方,第二档报价剔除60万元、第三档报价剔除92万元[55] - 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16家,均以现金认购[56] 会议决议 -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9] -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等议案[70] -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72] -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等议案[72] 发行合规 -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符合《公司法》规定[74]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规定[75] 发行相关数据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数量为30,845,157股,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84][92] - 前次募集资金2022年7月增发,距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超18个月[84][92] -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预备费等金额不超总额30%[84] 控制权与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建湘先生,控制权不变[9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构件项目”“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84] 保荐人职责 - 保荐人将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94] - 保荐人将协助公司完善、执行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的制度[94] - 保荐人将督导公司完善防止高管损害利益的内控制度,涵盖财务、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制度[94] - 保荐人将督导公司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94] - 保荐人将关注并审阅公司报告,督导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5] - 保荐人将定期跟踪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发表意见[95] - 保荐人将督导公司完善对外担保程序,关注并对担保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95] - 保荐人将提醒并督导公司通报信息,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发表公开声明[95] - 保荐人同意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承担保荐责任[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