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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600797)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SH:600797)2025-09-15 10:31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处理申诉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9] 审计流程时间 - 内部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5日前送达[14] - 内部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归档[13] 报告与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内部控制审计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7] 报告披露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作专项说明[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8]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相关人员工作[21] - 内部审计人员违反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责令限期纠正并惩处[21] -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审计等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21]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