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 委员和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职责范围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0]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造假等问题要求更正数据[10]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可提出罢免建议[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9]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4] 诉讼相关 - 有权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19]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参加,视为不能履职[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0] 资料相关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1]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2] 意见提交 - 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应最迟于会议结束次日书面提交董事会[2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5]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5]
红蜻蜓(603116)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