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603116)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投诉处理责任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4] 投诉受理与处理 - 公开受理渠道多样,含电话、信函等[7]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能现场处理的立即答复,否则60日内办结[7][9] 特殊情况处理 - 复杂情况延期需申请、汇报并告知理由[9] - 发生群体性事件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0] 制度相关 - 处理遵循公平披露原则,建台账保存信息不少于三年[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