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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蜻蜓(603116)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红蜻蜓红蜻蜓(SH:603116)2025-09-15 10:3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超100万元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21] 信息披露管理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后当天(不超当日24时)需报告给董事会秘书[26] - 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有关文件、资料当天完成审阅确认工作[2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向董事会汇报需披露信息[27]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进展,出现规定情形时第一时间报告[27] 责任追究 - 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0]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将追究责任[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亦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