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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常青科技常青科技(SH:603125)2025-09-15 09: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9日召开,现场会议下午1: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8][16][18]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18]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18] - 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9] - 现场表决推选2名股东代表与见证律师监票和计票[11] - 会议最终表决结果现场和网络合并统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11] - 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2]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11项议案,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5][19] - 发行可转债相关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股东回报规划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备品备件用途转换议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可转债信息 - 可转债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0万张[24]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5]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26]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32] - 特定条件下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6]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按债券面值108%(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股可转债[39] - 转股期内特定条件下公司有权赎回[40] - 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40] - 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70%,持有人可回售[42] - 附加回售条款: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可回售[44] - 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54] - 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总额285,489.86万元[56]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56] - 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股东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57][59] - 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相关投资者(国家法律禁止者除外)[45] - 可转债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及数量由董事会确定并公告[4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52] 报告披露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2]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4]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6]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9]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2] 其他 -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处理可转债相关事宜,部分事项有效期为可转债存续期,其余12个月[74][75] - 公司编制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78]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余及临时借用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涉及金额106.73万元(含税),以自有资金补足[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