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审议权限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5%的关联交易[5]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的交易行为[5] 担保规定 -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提前十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一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选举与管理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工作细则另行制定[9]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提案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1]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4] 决议执行 - 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或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执行[26] - 董事长应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有关部门和机构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26] 生效情况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蒙草生态(3003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