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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3003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蒙草生态蒙草生态(SZ:300355)2025-09-14 08: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开触发条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临时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与投票时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股东超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且不计入总数[25]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记录与方案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2] 决议与撤销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4] 规则修订与生效 - 规则遇抵触及时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37] - 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