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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00286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金溢科技金溢科技(SZ:002869)2025-09-12 13: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52万股,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908,341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8,908,341股,均为普通A股[17] 股东信息 - 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持股2360万股,持股比例29.5%[15] - 罗瑞发发起设立时持股1320万股,持股比例16.5%[15] - 王明宽发起设立时持股600万股,持股比例7.5%[15] - 李朝莉发起设立时持股80万股,持股比例1%[17] - 李娜发起设立时持股560万股,持股比例7%[17] - 刘咏平发起设立时持股960万股,持股比例12%[17] - 杨成发起设立时持股800万股,持股比例1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6]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1]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报[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相关比例要求[119][120]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议[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