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首次发行1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24753F[11]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475,577元[13] - 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0、11、14楼,邮编400010[13] - 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13]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440475577股,均为普通股[21] - 发起人重庆百货大楼发行持有4200万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股东与股权交易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124] -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24]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7]
重庆百货(600729) -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