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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西部材料西部材料(SZ:002149)2025-09-12 13: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11]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6]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交易日[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份表决权与投票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25][2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权视为弃权[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决议,但轻微瑕疵除外[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