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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西部材料西部材料(SZ:002149)2025-09-12 13:0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附审计或评估报告[1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8] 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9]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商业原则,定价不偏离市场第三方标准并充分披露[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且需审议[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披露提交文件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4]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4] - 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审议披露[15]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部分履行审议披露[16]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时间定义与制度生效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