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应至少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最迟在发布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材料[13] 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1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30日内解除其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1]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26][2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8][29] 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问题[32]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并记录[32]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3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4] 制度生效与冲突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6]
我爱我家(0005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