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票数量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0.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2%[6][30] - 首次授予240.0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80%[6][30] - 预留60.0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20%[6][3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有89.0904万股处于有效期内,加上本次拟授予合计389.140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23%[7][31]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1人[9]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7] 时间安排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等程序[12][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超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36]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A类激励对象2025 - 2027年各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10%、10%、20%、20%、20%、20%[38] - 首次授予B类激励对象2025 - 2027年各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20%、40%、40%[39] - 预留授予A类激励对象2026 - 2027年各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25%[40] - 预留授予B类激励对象2026 - 2027年各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40]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15元/股,是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66.29元的50%[44][45]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为33.15元/股[46] 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52] - 2025年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9%、触发值28%,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目标值39%、触发值28%[53] - 2026年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95%、触发值54%,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目标值40%、触发值20%[53][54] - 2027年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172%、触发值84%,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目标值40%、触发值20%[54] 计算参数 - 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参数包括标的股价65.50元/股等[66]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40.2474%、33.7759%、29.5094%、28.6125%[66]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2.75%[66] - 股息率为1.65%[66] 费用摊销 - 2025年10月首次授予240.04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7788.55万元,各年费用分别为927.78万元、3432.61万元、2263.33万元、1001.19万元、163.64万元[6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43] - 若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按不同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59][60] - 激励计划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必要时提交股东会,需律师出具意见并公告[62] - 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6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不变更或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变更[72] - 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等问题,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已归属的需返还权益[73]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等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75]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执行,个人绩效不再纳入归属条件,需支付个税[76]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人员,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的作废[76]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丧失前程序执行,个人绩效不再纳入归属条件,需支付个税[76]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的作废,需支付个税[7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代为持有,按身故前程序执行,继承人需支付个税[78]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未归属的作废,公司要求继承人用遗产支付个税[78]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79] - 激励计划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1]
华宝新能(30132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