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7]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7]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6] - 通过官网、互动平台等开展活动[6]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管理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中心负责活动[12][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4]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提前二日发通知[16] - 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0]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2]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22] 调研与投诉 - 调研有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信息等承诺[27] - 报告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27] - 报告发布或使用至少提前二工作日知会公司[27] - 存在投资者投诉登记表和处理工作台账[31][33]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1565,证券简称为中仑新材[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