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外汇交易额度 - 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得超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4] - 年度计划持有外汇余额上限折合人民币不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报董事会审批[6] - 年度计划持有外汇余额上限折合人民币达到或超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批[6] 报告机制 - 汇率波动致外汇余额折合人民币与审批限额变动超30%且超原审批权限需提交有权审批机构[6]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需向总经理报告[12]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金额超人民币200万元需向总经理报告[12] 交易规则 - 外汇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禁投机和套利交易[4]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只允许与特定金融机构在场内市场交易[4] 管理安排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及实施[7] - 参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