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辞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前独立董事可与秘书沟通提要求,公司应反馈落实情况[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1]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应保存10年[17]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10年[21]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4]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