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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亚华电子亚华电子(SZ:301337)2025-09-12 12:18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或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按招股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10] - 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及高风险投资[10] - 使用需严格申请和审批,超董事会授权报股东会[1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12] - 使用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到账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计划[13] - 8种情况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顾问同意[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保本不质押[15]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5] 募投项目相关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21] - 拟变更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23] 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6] 资金归还与计划 - 补流到期归还专户,归还后2日公告[17] - 超募用于在建等项目,同一批次结项明确计划[17] 投资差异与审核 - 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7] - 当年使用资金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7]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分析整改[27]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8]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其他 - 公司配合保荐和会计师工作[28] - 人员违规按机制追责,严重上报监管[30]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施行和修改[32] - 《监管规则》2025年6月15日实施,超募资金适用不同规则[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