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2日召开,审议3项议案[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8名,代表股份213,948,367股,占比46.2572%[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05名,代表股份2,423,242股,占比0.5239%[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846,542股,占比34.9343%[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922,142股,占比38.0541%[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股东同意776,242股,占比32.0332%[10] 制度表决情况 - 《累积投票制度》,中小股东同意765,042股,占比31.5710%[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小股东同意653,642股,占比26.9739%[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736,742股,占比30.4032%[12]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反对1,591,900股,占比65.6930%[12] -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弃权94,600股,占比3.9039%[12]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