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董事长决策权限 - 董事长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为累计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1亿元[6] - 公司授权董事长决策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7] 对外投资规定 -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需经评估[12] - 公司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15]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6] 财务与报告要求 - 公司财务部应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16] - 公司投资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18]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18]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设置情况[18]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18]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计划合法性[18]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资金使用情况[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后生效并实施[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索菲亚(0025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