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特佳奥特佳(SZ:002239)2025-09-12 12:03

会议召开规则 - 股东会议事规则自2025年9月13日起执行[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3]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投票与时间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相关责任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 会议文件要求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具体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16] - 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载明参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地址、持股数等事项[16] 会议主持与流程 - 召集人和律师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终止[17]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主持[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事和高管需回应股东质询[19]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20] - 股东会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21] 决议实施与计票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4] 选举与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决议公告与效力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0] - 公司需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0]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1] 规则生效与管理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权属股东会,解释权由董事会行使[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