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18年5月8日审议通过,历经2021年、2023年、2025年三次修订[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应处理并收回所得收益[11] - 股东要求董事会处理违规买卖股票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减持增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6个月,增持期间等不得减持[16] 持股变动报告 - 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应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持股数、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等[17] - 董事、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7]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19] 其他规定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 - 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日起生效[21]
电声股份(3008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