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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3008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电声股份电声股份(SZ:300805)2025-09-12 12:0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3] - 公司对外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有实际承担能力[21] 应对措施 - 被担保方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8]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需展期并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事项[20] - 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规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9]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31]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21] 保密与责任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有保密义务[21][22]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