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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300805) - 内部审计制度
电声股份电声股份(SZ:300805)2025-09-12 12:03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16年10月27日通过,2021年8月24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9月12日第二次修订[2]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需财经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审计或财务工作经历[7] - 内审部门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审计或会计专业技术职称[8] 部门职责 - 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按时报送经营业务计划等资料[11] - 可对严重违规或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13] -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4] -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14] - 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14] - 定期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6]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16] 报告频率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0] - 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分管领导等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2]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23] 审计计划 - 每年一月底前拟订本年度审计计划[25]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26] -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经批准执行,重大调整需重新取得批准[27] - 每个项目审计组人员组成必须在2人以上[28] - 审计组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提出审计报告初稿,经审查后形成审计报告[32] -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34] 审计内容关注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应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3]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应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内容[18]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应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9]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应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9] 审计报告处理 - 被审计单位无异议的审计报告报送审核批准后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33]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审计报告,需将相关材料报送审定,经批准后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34] 后续审计与保密 - 对重要审计项目应实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改进和执行情况[35] - 内审部门等对所审计事项在未形成审计决定前负有保密责任[35] 工作底稿处理 -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等资料,在出具审计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装订成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