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0年4月7日通过,2021年8月24日、2023年8月24日、2025年9月12日分别修订[2]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件[8] - 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属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9]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属重大事件[1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属重大事件[1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管理主要负责人[4] - 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日常管理部门[4]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6] - 公司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应填写登记表并记录相关信息[14] - 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备案材料档案和备忘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档案及备忘录报送深交所[17]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对内幕交易情况自查[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并披露[2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信息[22] - 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3]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结果应报送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6]
电声股份(3008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