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情况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17年6月9日审议通过,历经四次修订[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3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4]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及行业媒体等相关机构[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7][8]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9] - 公司通过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的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有公平性、谨慎性等要求[1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问题收集整理等程序[11]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1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9] 会议管理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4]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在会前发布公告,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15] 人员与培训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22]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具备专业知识[23] - 公司应采取适当方式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重大活动可做专题培训[24]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安排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应避免参观者获取内幕和未公开重大信息[12]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向特定对象活动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0]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若通报属未公开信息,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20]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配合[22]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2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4]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5]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26]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办投资者投诉管理日常事务[28] - 公司应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28] - 公司应核实投资者反映事项,解决合理诉求,存在违规立即整改[29]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29]
电声股份(3008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