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装备(8318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维装备三维装备(BJ:831834)2025-09-12 11:48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11] 关联交易原则与措施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关联方表决需回避[12] - 董事会应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13]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4] 表决回避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情形股东应回避表决[17] 披露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21] 决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信息告知义务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25]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总金额需提交审议披露[20] 审议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及时”定义 - 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