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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300746) - 公司章程
汉嘉设计汉嘉设计(SZ:300746)2025-09-12 11: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核准首次发行5260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5,738,328元[6] - 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10,000万股,每股1元[15] - 已发行股份数为225,738,328股[15] 股东信息 - 浙江城建集团认购9000万股,占比90%[15] - 叶军、古鹏各认购300万股,占比3%[15] - 周丽萌认购200万股,占比2%[15] - 杨小军、欧薇舟各认购100万股,占比1%[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2]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4]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应遵守限制规定及承诺[35]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5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提交股东会[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10%的重大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87][8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议案和临时提案[5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5]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8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18]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超净资产20%且绝对值达5000万元[120]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6][128][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