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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现代金现代(SZ:300830)2025-09-12 11:4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交易禁止期间 - 公司特定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0]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等人员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4] - 现任董事等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14]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上市未满一年则按100%自动锁定[22] - 董事、高管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24]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的公司股票数量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 离任信息申报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以锁定股份为基数按50%计算可挂牌交易出售额度[24] - 当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23] - 当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23]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7]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相关信息[21]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规定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其他规定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期满,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将全部解锁[25] - 公司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指定期间进行问询函计划的交易[43] - 若指定期间发生禁止买卖情形,董事会将另行书面通知[43] - 若进行问询函计划的交易,行为将违反规定或承诺[44] - 确认函一式两份,问询人与董事会各执一份[44]